在國內,由于公眾心肺復蘇普及與現場急救設施匱乏,院外心臟驟停存活率極低,基本是九十九死一生。對于心臟驟停來說,黃金急救時間不過是初始的3-5分鐘,每延遲急救一分鐘,成功率下降10%左右,而急救車接到呼叫趕到現場,往往需要10分鐘以上。所以我們常說,心臟驟停者單純等待急救車幾乎就是等死。所以公共場所配備AED顯得尤為重要,因為在專業(yè)的救援人員到達前盡早實施高質量的心肺復蘇和使用AED進行除顫是救治心臟驟停患者唯一有效的方法。
多虧了AED,上海兩名心臟驟停患者成功被救活!
6月12日上午,上海地鐵世紀大道站一20歲男子倒地心臟驟停,聽到廣播呼救趕到現場的蔣女士,給予心肺復蘇急救,數分鐘后,現場有人提議是否可以使用AED,蔣女士才知道原來地鐵已經裝備AED。工作人員取來AED,眾人協(xié)力,按照AED的提示,先后除顫2次,配合心肺復蘇急救,在急救人員到達時,患者恢復了心跳。患者被送往醫(yī)院后清醒。
急救人員到達后心電監(jiān)測的照片,心跳恢復
同樣在5月2日下午浦東國際機場T2航站樓,一60歲加拿大籍男子突發(fā)倒地,面色青紫,心臟驟停,同行的外籍乘客即刻給他心肺復蘇,并高聲呼喊周圍人群取AED(自動體外除顫器),機場工作人員拿來剛裝配不久的AED,打開機器,隨后趕到的機場醫(yī)護人員使用AED電擊除顫,后患者心跳呼吸恢復,被送往醫(yī)院救治。
被救的加拿大乘客Joseph Daniels先生
目前上海公共場所已經配置AED超過1000臺。隨著AED在救命環(huán)節(jié)發(fā)揮的重要作用,將使得政府和更多公眾認識到AED與心肺復蘇普及的重要性,推動公眾場所急救體系完善的進程。
去年,上海頒布了《上海市急救醫(yī)療服務條例》,其中規(guī)定,采取社會急救時,在配置有自動體外除顫儀等急救器械的場所,經過培訓的人員可以使用自動體外除顫儀等急救器械進行緊急現場救護。緊急現場救護行為受法律保護,對患者造成損害的,依法不承擔法律責任。可惜的是,在急救常識和設備配置等方面,我們與一些發(fā)達國家相比,還有不少差距。
日本于2004年開始推廣安裝AED,平均每十萬人約有234.8臺。在東京,地鐵站和電車站或是人流密集處都會配備AED,馬拉松大會上更有一套完備的設置和規(guī)定。同時,日本社會積極普及AED的使用方法,一般在考取駕駛執(zhí)照時,人們都必須學習使用AED。除了AED,很多車站還常備擔架、輪椅供搶救病患時使用,不少車站的衛(wèi)生間也設有緊急按鈕。
在美國,政府每年提供3000萬美元專項資金用于實施公共除顫計劃,急救車5分鐘內無法到達的公共場所全部依法設置AED,目前社會保有量超過100萬臺,平均每10萬人317臺。此外,美國公立學校十分注重向學生普及心源性猝死的急救常識,得克薩斯州更是將其列入法律,規(guī)定只有掌握心肺復蘇(CPR)相關急救操作方可獲得高中畢業(yè)證書。
但另一方面,鼓勵廣大市民積極參與社會急救培訓,了解AED的使用方法,也是當務之急。只有更多人擁有急救常識,會正確使用“救命神器”AED,才能避免更多不該逝去的生命從我們身邊離去。